(三)進一步完善招生錄取政策和辦法。
1.提高農村和貧困地區高考升學率。逐步縮小不同區域、城鄉之間學生接受高等教育機會的差距,大力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積極支持高校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實施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省屬院校繼續招收免費師范生,努力增加我省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2.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為了引導每一個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糾正少數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傾向,確保教育公平,嚴格執行教育廳、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廳、省體育局、省科協2015年制定的《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意見》,取消體育特長生等所有鼓勵類加分項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等項目外的所有扶持類加分項目。
3.改進高校招生錄取方式。逐步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減少高分考生落榜,全面推進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在進一步完善以學校為單位按專業大類劃線投檔辦法的同時,積極探索“一檔多投”的錄取模式。
4.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健全招生章程發布機制,高校按規定要求每年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在招生章程中實事求是、明確清晰地載明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健全招生錄取監督機制,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其管理和監督作用。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高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進一步規范程序和辦法,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5. 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探索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銜接溝通體系,在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資格的中職學校實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專科高職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專科高職院校畢業生比例、高職院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比例。對中職畢業生中符合一定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經相關高職院校考核后可免試錄取。探索成人高校考試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實施方案,逐步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研究制定學分互認和轉換的實施意見,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自學考試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間學分轉換,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鼓勵省內高校單獨招收殘疾考生,增加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升學機會;積極創造條件,為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平等報名參加各類考試提供便利。
6. 完善中小學招生入學辦法。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建立更加科學、明晰、便捷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秩序,破解義務教育擇校難題。總結推動學區制管理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制定高中階段考試招生改革實施意見,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全面推行將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合并進行的辦法,推行考試科目成績等級呈現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多元錄取機制。堅持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四)建立健全考試招生監督管理機制。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健全國家教育考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落實各成員單位職責,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建立健全學校自律機制,嚴格落實各項監督管理制度,確保考試公平。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四、保障措施
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任務艱巨而繁重,必須高度重視、合力推進。
(一)加強領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研究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和辦法。完善專業考試機構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確保考試招生各項工作高效、安全、有序實施。
(二)強化保障。完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滿足學校開齊開足課程、開設豐富多彩選修課的需要。完善國家教育考試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標準化考點建設,為命題、組考、評卷、錄取等工作提供全面保障。完善高中考試評價工作信息化管理平臺。
(三)加強宣傳。多渠道、多形式加強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回應社會關切,讓全社會充分了解和認識改革的根本目的和重大意義,凝聚改革共識,形成良好改革氛圍,確保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平穩順利實施。